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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《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》获表决通过
        www.zykxcy.com 】 【 2023-04-04 10:30:06 】 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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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来源:四川法治报

          新修订的《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》获表决通过

          

          全国率先! 鼓励成立市业主委员协会

          

          近日,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《条例》对业主共有部分收益管理和使用、物业承接查验、物业收费标准调整程序、停车位增设和充电设施安装、快递服务设施安装、大件生活垃圾处置、物业服务区域内树木的移植和修剪(砍伐)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,并在全国率先作出鼓励成立市业主委员协会、罢免业主委员会应当听取被提出罢免成员申辩等立法规定。

          

          2019年,《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,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,绵阳物业管理从此有法可依。然而,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共有收益被侵占、大树被随意“搬家”“砍头”,物业费随意涨价、车位只售不租、违法使用消防通道等物业服务乱象仍未得到强有力的规范。为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烦心事、揪心事,2021年12月,《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(修订)》纳入绵阳市2022年地方性法规修改项目。

          

          新修订的《条例》明确,共有部分收益是指利用共有部分开展停车、广告、场地租赁等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,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获得的收益。《条例》规定,共有部分收益属于业主共有,应当优先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更新、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及共有部分收益审计等业主公共支出,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。未经业主共同决定,建设单位、物业服务人、业主委员会等不得擅自处置业主共有收益。建设单位、物业服务人等擅自处置业主共有收益的,责令限期改正;给业主造成损失的,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,并处处置收益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;物业服务人、业主委员会拒绝对共有部分收益进行财务审计的,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未改正的,对物业服务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,对拒绝审计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。

          

          绵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,新修订的《条例》鼓励成立市业主委员协会,规定罢免业主委员会应当听取被提出罢免成员申辩等,均是在全国率先作出的立法规定。另外,有关执法保障、行业自律、业主个人信息保护等内容均体现了绵阳特色。

          

          (云源 四川法治报-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马超)


        编辑:漆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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